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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艺职业体验中心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25 09:05 发布单位: 江苏省溧水中等专业学 浏览量: 1049 【公开】

江苏省溧水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农艺职业体验中心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1.现代农艺职业体验中心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所有师生员工都要以对国家财产的高度责任心,爱护仪器设备,精心使用、精心保养、精心管理,避免损失和浪费。

2.教师在领取实训仪器、模型、工具、量具时,要填写好登记册,归还时作好验收工作,如有损坏,应办好账册的注销、签名手续,并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3.使用中,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填写《教学仪器、设施损坏或遗失处理意见表》。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由现代农艺职业体验中心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专业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4.下列原因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1不听从专(兼)职指导教师指挥,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在不了解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保管人员保管不当;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

5擅自将实训仪器、设备、器材、工具等带出现代农艺职业体验中心占为己有或未主动归还的;

6现代农艺职业体验中心内追逐打闹造成损坏的;

7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凡属因责任事故导致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赔偿。

5.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时的价值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1损坏并无法修复、丢失工具、零配件的只计算工具、零配件价值;

2损坏但可以修复(或有修复价值)的只计算修理费;

3已使用了一定年限、损坏并无法修复、丢失的仪器、设备按折旧后价值计算:

一年以内的全额赔偿;

一年以上、二年以内的为市场价的90%;

二年以上、三年以内的为市场价的80%;

三年以上、四年以内的为市场价的70%;

四年以上、五年以内的为市场价的60%;

五年以上的为市场价的50%。

4对于在发生事故时有积极补救行为而减少了损失,事后认识深刻的,经主管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酌情减;

5对于故意损坏或偷盗,情节恶劣的,可以对当事人或责任人予以1-3倍追加赔偿,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6.现代农艺职业体验中心内的课桌椅、多媒体教学设施、劳动用品等公有财产损坏、遗失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7.事故责任人的认定:

1能确认事故当事人的,由当事人赔偿;若事故发生在当天,由当天该实训教室任课教师负责追查;若教师在上课前的检查中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则层层倒查,由前期任课教师负责追查。

2不能确认事故当事人的,若事故发生在当天,由当天该实训教室任课教师赔偿;若教师在上课前的检查中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则层层倒查,由确认事故发生日的任课教师赔偿。

3如依然无法确认当事人的,则由在该新能源汽车实训体验中心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共同赔偿。

8.以上规定如有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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